毕业生(本人)来校查阅学籍档案,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。
毕业生委托他人来校查阅学籍档案,被委托人须出示自己的有效证件,提交毕业生本人委托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等。
本地用人单位查阅我校毕业生学籍档案,应持单位证明(介绍信)或其他有效证件。外地用人单位以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调查我校毕业生学籍情况者,必须附有单位介绍信(证明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