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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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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2年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
信息来源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3-09    阅读次数:

各教学单位、机关各部、处、室:

为做好我校2022年档案收集工作,保证各类文件材料齐全完整,现将有关要求发给各单位,请遵照执行。

一、文件、材料收集要求

(一)上级文件

1、设有上级文件收文登记的部门,要按照收文登记逐份核对,收文本与上级文件一并移交档案馆,并办理移交手续。(注:文件处理笺必须和文件一起移交。)

2、没有设上级文件收文登记的部门,应把2021年本部门收到的所有上级文件(原件或复印件)逐份登记移交档案馆。登记文件时,必须把发文单位、文件字号、标题、份数、页数登记清楚。

注:凡是上级批文只有电子文件的,须打印纸制文件移交。

(二)本校文件

设有发文字号的部门,要按照本部门发文登记逐份核对,文件要按字号排列顺序。(注:本校发文移交时纸制文件3套、电子版1套,其中1套带发文处理笺和定稿。)

(三)本部门形成文件材料

本部门上报工作、日常管理工作或开展活动时形成的各类文字、图表等不同类型的文件、材料,逐份逐件著录到档案管理系统内,著录时要认真填清必填项(目录著录方法同本部门会议记录目录的著录方式)。

直接由计算机打印的文件、材料(指没有手写稿,直接在计算机上拟写的文件材料),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的签名,签名人为主管领导或审稿人,拟稿人或打印人。

二、实物档案收集要求

各教学单位、机关部、处、室,2021年获得地(市)级以上各项荣誉的证书、奖牌(包含批准文件)等实物,应和各类文件、材料一起移交到档案馆。

注:1、实物档案只收集集体所获荣誉证书、奖牌等,不收教师和学生个人所获荣誉;2、如果各教学单位、机关部、处、室要保存所获荣誉的奖牌、奖杯等实物,可将其复制1份保存,原件移交档案馆;3、录入条目并上传高质量电子照片到档案管理系统内。
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请各教学单位、机关部、处、室重视档案收集工作,确保应归档文件、材料的齐全、完整。

2、归档的材料应提供原件,复印件一般不得归档。移送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、用纸规范,传真纸的文件必须重新复印方可移交。

3、向档案馆移交的所有文件材料,须编写文件页码(注:凡是有字的都需要编写页码,空白页或废纸划掉的不需要编写页码);录入文件材料的电子条目,并把电子版上传到档案管理系统内。

4、凡涉及上级批复的学校报告、请示等文件,如没有纸制上级文件,录入档案系统条目时,注明只有电子文件,无纸制文件。

5、登录档案系统方式:通过学校网站主页或档案馆网站主页进入即可。

6、自接到本通知后,各教学单位、机关部、处、室应将各类文件、材料系统整理,逐份著录登记,316日之前移交工作结束。档案馆对各单位、部门移交情况进行记录,此记录将作为年底考核依据。

7、移交表要打印一式2份,档案馆留存1份移交表原件,另1份移交表部门留存。


            档案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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