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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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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5年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
信息来源:档案馆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2-21    阅读次数:

关于做好2025年档案收集工作的通知

各学部(院)、职能部门(单位): 为做好我校2025年档案收集工作,保证各类文件材料齐全完整,现将有关要求发给各单位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文件、材料收集
(一)上级文件
1、设有上级文件收文登记的部门,要按照收文登记逐份核对,收文本与上级文件一并移交档案馆,并办理移交手续。(注:文件处理笺必须和文件一起移交。)
2、没有设上级文件收文登记的部门,应把2024年本部门收到的所有上级文件(纸制或电子文件)逐份登记移交档案馆。登记文件时,必须把发文单位、文件字号、标题、份数、页数登记清楚。
注:凡是上级批文只有电子文件的,须打印纸制文件移交。
(二)本校文件
设有发文字号的部门,要按照本部门发文登记逐份核对,文件要按字号排列顺序。(注:本校发文移交时纸制文件2套、电子版1套,其中1套带发文处理笺和定稿。)
(三)本部门形成文件材料
本部门上报工作、日常管理工作或开展活动时形成的各类文字、图表等不同类型的文件、材料,逐份逐件著录到档案管理系统内,著录时要认真填清必填项(目录著录方法同本部门会议记录目录的著录方式)。
二、实物档案收集
各单位,2024年获得地(市)级以上各项荣誉的证书、奖牌(包含批准文件)等实物,应和各类文件、材料一起移交到档案馆。
(注:1、实物档案只收集集体所获荣誉证书、奖牌等,不收教师和学生个人所获荣誉;2、如果各单位要保存所获荣誉的奖牌、奖杯等实物,可将其复制1份保存,原件移交档案馆;3、录入条目并上传高质量电子照片到档案管理系统内。)
三、校庆材料收集
(一)收集范围
凡是在校庆筹备工作期间产生的,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和实物均应收集归档。
1、学校关于校庆筹备工作、活动的决定、通知等文件材料。
2、校庆筹备工作中形成的会议记录、纪要,计划、总结,校庆工作动态和工作简报。
3、校庆筹备期间形成的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。
(二)归档、移交要求
请各单位负责校庆工作的领导,督促本单位认真收集、整理校庆专题档案资料,收集校庆筹备工作期间产生的文字及声像资料,并按要求把文件资料条目录入学校档案管理系统,电子版本上传至档案管理系统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请各单位重视档案收集工作,确保应归档文件、材料的齐全、完整。
2.归档的材料应提供原件,复印件一般不得归档。移送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、用纸规范,传真纸的文件必须重新复印方可移交。
3.向档案馆移交的所有文件材料,须编写文件页码(注:凡是有字的都需要编写页码,空白页或废纸划掉的不需要编写页码);录入文件材料的电子条目,并把电子版上传到档案管理系统内。
4.凡涉及上级批复的学校报告、请示等文件,如没有纸制上级文件,录入档案管理系统条目时,注明只有电子文件,无纸制文件。
5.登录档案管理系统方式:(1)输入IP地址:202.197.208.49;(2)由学校主页进入档案馆主页,点击用户登录。
6.自接到本通知后,各单位应将各类文件、材料系统整理,逐份著录登记,3月15日移交工作结束。档案馆对各单位、部门移交情况进行记录,此记录将作为年底考核依据。
7.移交表要打印一式2份,档案馆留存1份移交表原件,另1份移交表部门留存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档案馆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5年2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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